南寧理工學院-學費 / 住宿費標準學費
院校招生辦公室
收費標準
嚴格執(zhí)行國家、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有關收費文件規(guī)定。
學費標準:藝術類專業(yè)學費29800元/年;體育類及普通類專業(yè)學費24800元/年。注:我校各專業(yè)設立國際班,相應的學費及培養(yǎng)費參見學校官網相關介紹和通知。
宿舍實行公寓式管理,住宿費標準為:八人間3000元/年,六人間3500元/年,四人間5000元/年,兩人間7500元/年。依據桂發(fā)改收費規(guī)〔2019〕1145號。住宿費收費標準包含每生每月定額用電用水量的水電費(定額用電、用水量分別為5度/人/月、5立方米/人/月)。實際用電、用水量超出定額的,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價格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價格計收。最終收費標準以當年學校官網公示為準。
服務性收費項目:學生公寓常溫水不收取費用,學生宿舍熱水費38元/立方米;借閱圖書15天內免費,逾期費0.1元/冊/天;學生證補辦費5元/本;校園一卡通補辦費20元/卡。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校園卡等儲值卡即時支付服務性收費的,退學時學校會將卡里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;學生預交的服務性收費,學校據實結算后將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。
代收費項目:教材費第一年按1000元/學年預繳,其余學年按不超過600元預繳,當學年據實結算,多退少補。城鎮(zhèn)居民基本醫(yī)療保險費,收費按照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標準執(zhí)行;軍訓服裝費按照實際進價收??;體檢費147元/人(含結核病篩查項目)。學生辦理退(轉)學手續(xù)時,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還沒有實施的,學校將預收的代收費全部退還給學生;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已經實施的,學??刹煌诉€預收的代收費。
根據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(桂發(fā)改收費規(guī)〔2019〕1145號)規(guī)定:若學生因故或提前結束學業(yè),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計算清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。學生開學前申請退(轉)學并經學校同意的,學校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、住宿費。開學后未入讀的,按90%計退學費、住宿費;入讀1個月(含)以內的,按85%計退學費、住宿費;入讀超過1個月至1個學期的,按50%計退學費、住宿費;第1學期讀完,第2學期入讀3個月(含)以內的,按20%計退學費、住宿費;第1學期讀完,第2學期入讀超過3個月的不再計退學費、住宿費。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12315。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5年7月4日